【公安局备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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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6-5-12 13: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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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网监通知,凡开办网站者均需到公安系统办理备案。
公安系统备案地址为:http://www.beian.gov.cn
需开办者自行注册账号,在此系统中提交审核资料,随后到开办者常住地址所在分局办理复审,凡上线网站需要尽快办理备案,否则网监将执行关停网站等操作。
具体操作步骤:
1.打开该网站点击,没有账号的请点击下面的注册,有的则只需直接登录
2.进去后到到网站开办主体页面,这个根据之前的工信部备案来填写,工信部备案是个人的,这里也填写个人,单位的则写单位
根据你们的信息,填写,完成之后点击保存。
3.新办网站申请---点击下一步
网站名称:网站的名字
工信部备案号:如果有备案则在工信部备案上查询备案号
网站开通日期:可以写备案完成日期
主域名:网站的域名,不带www
域名证书,在哪注册的,和相关人员负责人获取域名证书(在我公司注册的直接与我联系获取域名证书)
从域名:带www的域名
IP:填写网站存放的IP,如果不知道IP是多少,可以问我。例如:124.116.176.124
网络接入服务商按照这个填写,域名注册服务商,如果是在我们这里注册的,请与我联系
这些根据自己情况填写,如果都没有则不用打钩,或者给否打钩
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可以选择同主体负责人信息,也可以重新填写负责人的信息
完成之后点击下一步,然后
记得打钩,然后确认没问题之后点击提交。然后就等待审核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