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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 索引:134
  • 发布时间:2015-8-15 1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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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陕西省通信管理局  网址:http://www.shxca.gov.cn

ICP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适用于(不含新闻、文化、视频、医疗、医药、论坛、出版)经营性收费网站;

SP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 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适用于利用手机网络开展经营性活动的用户;

如开展网站服务,通过手机短信等形式收费的用户需同时申请ICP和SP业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申请材料目录:

1、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办单位的全称、申请开办的业务种类、业务覆盖范围、公司名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E-mail地址等。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预登记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公司概况。包括:公司基本情况,从事该项业务的基本条件、技术力量和技术人员清单及其在公司的任职情况(必须提供不少于10人的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其中不得少于2名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场地(信息服务业务不少于80平方米、呼叫中心业务不少于100平方米。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设施(已购或欲购的主要设备清单)。    

4、申办单位注册后的验资报告(不得超过两年)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的)复印件;(验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    

5、申办单位的公司章程,公司股权结构及股东的有关情况。    

6、已取得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前置审批文件。凡在因特网上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在申请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如未从事此信息内容的,需提供保证书)。    

7、经营该项业务的可行性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申请经营电信业务的业务发展和实施计划、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业务覆盖范围、市场调研与分析、收费方案、预期服务质量、投资分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和质量的保障能力及服务措施。    

9、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10、证明公司信誉的有关材料。    

11、申办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依法经营电信业务服务承诺书》。    

12、通信管理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见附件1)。    

13、信息服务业务中含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须填写经营性ICP备案表(见附件2)。     申请经营无线电通信业务的,应当提交国家或者省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出具的无线电频率资源预指配意见。     第1项规定的书面申请和第11项规定的承诺书,拟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应当由全体股东签署;拟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由全体发起人签署。